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督管理。
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、教育1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、价格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,接受社会监督。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有关教辅材料出版、印制、发行、使用和价格中的违规情况,由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并按各自的管理职责调查处理。
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。
(一)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。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。
(二)各地市教材选用委1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,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,从本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,一个学科每个版本直接为各县(区)或学校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。地市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教辅材料市场的综合治理主要措施包括:
一是加强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资质和印刷质量管理,蚌埠印刷,把好市场准入关。由新闻出版部门牵头,进一步严格相关市场准入资质;加强对教辅材料质量和市场违1法出版行为的监督检查。
二是加强教辅材料选用和编写管理,把好内容和使用关。由教育1部门牵头,定制教材印刷,建立教辅材料质量择优公告制度,通过集体评议,统一选出质量好、适合教学要求的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;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。就此,日前教育1部、新闻出版总署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务1院纠风办已印发了《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。